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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选拔2018年安徽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3-26 点击数: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2]5号)的精神,为培养学生科研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提高科研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继续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创新性人才的培养,经研究决定继续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现将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它是面向学生申报的科研训练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校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暂不设立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合学科竞赛内容申报, 鼓励项目与企业特别是体现冶金行业特色的课题紧密挂钩、有机结合,利用学校、企业等不同的教育资源和环境,充分发挥专业教育优势,促进产学研相结合。

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人是在校学生,原则上以本科二、三年级学生为主。项目团队人数为4-5名,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参与者3-4名。每个项目组应确定一名指导教师。

三、项目申报(2018319—201846日)

各项目团队完成选题、资料的收集整理,相关申请表格的填写,向各学院创新教育指导委员会提交如下材料:

  1)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需提交《安徽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安徽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信息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省级、国家级项目需根据项目类别选择提交《安徽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2)、《安徽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3)三者之一,以及《安徽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信息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所申报的项目须有指导教师签字。

3)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成员、创新教育学院、机关部门指导教师项目、学科竞赛项目向创新教育学院申报(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2315843)。

四、学院评审(201846—2018413日)

各学院创新活动指导小组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根据要求和指标进行评审,并安排项目答辩环节,分别初选出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项目以及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同时按照国家级、省级、校级分别依次排序。

答辩时间:201849—13日,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答辩地点:由各学院负责安排;

  请各学院于49日前,将《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答辩安排表》(附件7)报给创新教育学院。

其中,各学院可根据相关情况自行安排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与立项,经费额度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推荐立项评审基本原则:项目的可行性原则、创新性原则、实用性原则和申报书的完备性原则。

为了使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研究活动不影响正常的学习、教学活动,原则上每个学生不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研究,每位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二项。对于初次申请的指导教师和学生将给予优先考虑,对于前期申请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同学,本次不予申报。

各学院负责将各团队上交的项目申报书及立项项目信息表分类汇总后,编制成的《**学院--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信息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于2018420日前集中报创新教育学院。电子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cxjy@ahut.edu.cn。(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23153412315843)。

五、项目终审

创新教育学院将聘请校创新活动指导小组成员及专家对学院上报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项目以及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评审,分别推荐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同一项目不能重复推荐,并将终审结果进行公示。对于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项目,学校将选拔立项结果报省教育厅审核,推荐国家教育部审批。

终审立项的项目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专项经费给予必要资助。对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自筹经费给予支持与完成质量的考核,并且作为申报国家、省级、校级项目推荐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之一。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资助经费幅度一般为500-3000/项(工科重点项目3000/项,一般项目1000/项;经管文法重点项目1000/项,一般项目500/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资助经费一般为6000/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资助经费一般为10000/项。

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金列入“安徽省支持本科高校发展能力提升计划”,参照纵向科研经费相关办法进行管理,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对项目的经费使用负直接责任。学校研究决定根据中期检查或结题时专家组意见择优追加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六、有关要求

1、各学院创新教育活动指导小组负责本院申报项目的组织工作。

2、创新教育学院负责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机关、学科竞赛项目申报的组织与评审工作。

3、创新教育学院为学生的科技作品制作提供必要的设备、场地、耗材及其加工技术指导,所发生的经费由本项目经费支出。

4、指导教师为国家自然基金资助项目、国家社科规划项目等国家级项目负责人以及国家教育部、安徽省等省部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产学研合作项目负责人、授权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所指导的申报项目优先获得资助。

5、论文及成果需注明“安徽工业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安徽工业大学省级、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受资助的学生科研项目所取得的知识产权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相关规定处理,安徽工业大学科研处代表学校行使项目产权管理。

6、对于获得全国二等以及省一等科技竞赛成绩学生的所在学院增加申报指标,给予鼓励。

七、推荐限额和办法

总结近几年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及结题验收情况,经研究决定,各单位推荐项目数指标数如下:

项目终审时,以上指标数目可根据实际申报情况适当调整,其中,校级重点项目占校级项目总数的三分之一。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院级项目数。

为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实施质量和效果,让项目能够切实起到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作用,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审核,保证申报质量,并能够有效的保障立项项目的切实开展。

八、所有申报项目需申报参加2018年第四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时需提供“互联网+”比赛报名成功网页截图。

九、未尽事宜由创新教育学院负责解释与协调。

附件:

安徽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Word格式)

安徽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Word格式)

安徽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Word格式)

安徽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信息表(Excel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13745-2009

安徽工业大学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答辩评分表(Excel格式)

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答辩安排表(Excel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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